2020年12月1日,香港政府发布提案就更新《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424章)附表1和附表2的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标准展开公众咨询。对该提案的评论将一直接收到2020年12月31日。
根据《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》,任何人不得制造、进口或供应任何玩具或附表2的产品,除非该产品符合《条例》附表1(适用于玩具)或附表2指明的任何一套安全标准所适用规定。这些标准为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采用的标准。
拟更新的标准如下:
2020年12月1日,香港政府发布提案就更新《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424章)附表1和附表2的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标准展开公众咨询。对该提案的评论将一直接收到2020年12月31日。
根据《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》,任何人不得制造、进口或供应任何玩具或附表2的产品,除非该产品符合《条例》附表1(适用于玩具)或附表2指明的任何一套安全标准所适用规定。这些标准为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采用的标准。
拟更新的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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